经营范围:电影放映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影院管理和咨询服务;房屋租赁;工艺美术品(不含文物)、日用百货、办公用品、电子产品的销售;停车场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公司简介: 太原市昌亚电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4月24日,注册地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上解放路154号,法定代表人为郭丽春。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放映;会议及展览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影院管理和咨询服务;房屋租赁;工艺美术品(不含文物)、日用百货、办公用品、电子产品的销售;停车场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